联系芬安

芬安工贸(上海)有限公司 电话:+86-21-5235 1538
传真:+86-21-5779 0799-822
邮箱:fenan119@126.com
全国服务热线:400-8615-088
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中德路618弄1号2号楼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» 资讯中心 » 常见问答 » 哪些情形属于火灾隐患?

哪些情形属于火灾隐患?

文章出处:上海消防网 作者: 人气: 发表时间:2016-05-04 15:53:02

      火灾隐患绝大多数是因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、消防技术标准造成的,大致有三类情形:

 

一、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。

      如违反规定储存、使用、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,违规用火、用电、用气,明火作业等。

 

二、火灾时会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。

      如建筑物防火分隔、建筑结构防火、防烟排烟设施等被随意改变,失去应有作用;建筑物的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堵塞,不能畅通无阻;消防设施、器材不完好、有效;建筑内部装修、装饰违反规定,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。

 

三、火灾时会影响灭火救援行动。

      如缺少消防水源;消防车道堵塞;消火栓、水泵结合器、消防电梯等不能使用或不能正常运行等。

 

      发现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单位一项重要的消防安全职责。

 

此文关键字: 哪些情形,火灾隐患,芬安工贸
关闭窗口 QQ客服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021-52351538